2019年10月11日至11月2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李新钧任组长的县供销社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干部会议2次,专题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二是抓实整改责任分解。制定了县供销社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制定问题整改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对整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按期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主要措施及成效: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县供销社党组议事制度》,明确党组议事规则、范围和内容,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制度。分清层次开好党组会、社务会、全体会。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发挥供销社党组领导作用。三是修订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党支部、党组成员采取党组班子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员“四个意识”。四是社党组加强对下属企业的协调、指导、监督、服务力度,促进企业正常运行。
2.关于“引领供销体制改革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主要措施及成效:一是提高责任担当意识,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印发《2020年供销社综合改革任务分解一览表》,将任务分解到股室及相关企业,严格按照综合改革要求抓好改革任务落实。二是社党组加强对社属企业及供销资产管理公司和弘盛电商公司的协调指导,积极化解基层供销社及贸易公司改制遗留问题,促进企业规范化运转。三是规范村级社标准化建设力度,指导各村级社发挥好合作经济组织作用,加快综合服务网点规范化建设,发挥好便民服务及购销作用。四是社党组加强对供销资产管理公司和弘盛电商公司的协调指导力度,积极稳妥与相关企业合作投资,开展相关业务,促进公司业务正常运转。
3.关于“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的问题。
主要措施及成效:一是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化解疫情对脱贫工作的影响,在现有巩固脱贫成果长效机制落实上继续完善落实各项政策和后续帮扶措施。深入学习扶贫政策,采取多种措施,“造血”扶贫,强化“扶志扶智”工作力度。二是坚持每周至少到村开展帮扶活动一次,入村到户开展宣传。加强对派驻“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干部的督导管理,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包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社党组引导指导包扶村规范运行扶贫爱心超市,建立工作台账和相关制度,目前包扶村爱心超市已按规章制度规范运行。
4.关于“党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扎实”的问题。
主要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执行周一例会学习制度及党组学习制度,每季度结合供销社中心工作,开展一次讨论交流,全面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社党组成员自觉开展政治理论及意识形态领域学习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做到融会贯通,确保以学促用,务求实效。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虚化”问题的问题。
主要措施及成效:一是社党组每季度不低于1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书记带头抓好学习,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的要求,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供销工作重要内容,同其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全面落实好抓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二是及时分析研判社机关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对干部中存在一些错误认识及时予以纠正,进行经常的谈话教育,确保社机关意识形态领域风清气正。
(二)党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弱化”的问题。
主要措施及成效:一是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支部书记切实履行起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好支部示范引领作用,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二是召开好党组会、支部会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触及灵魂,“红脸出汗”,抓好整改。三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思想教育,深入谈心谈话,端正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建立完善支部党建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支部各项活动,确保各项活动规范开展。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流于形式”的问题。
主要措施及成效: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扎实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并及时抓好党建存在问题整改。党组书记亲自撰写讲党课讲稿,每季度开展一次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结合实际开展“双述双诺双评”、党员积分制、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等工作,党组书记严格把关,认真审定,确保党建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3.关于“人才队伍建设乏力”的问题。
主要措施及成效:一是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干部队伍老龄化问题,积极向县委、县委组织部请示汇报,配齐配强专业对口的工作人员。二是社党组成员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在抓班子带队伍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引领全体干部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和服务意识,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岗位职责,均衡工作分工,夯实责任,调动全体人员工作积极性,防止出现工作任务“一边倒”、“鞭打快牛”现象,促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4.关于“形式主义反弹‘回潮’”的问题。
主要措施及成效:一是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划定责任底线,做到责任追究有据可依,将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党风廉政问题,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抓早抓小,经常性开展提醒谈话,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社党组严格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县纪委监委印发的工作安排意见,结合实际,科学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切实增强工作可操作性。四是加快新成立的6个村级社规范化建设协调指导力度,按照建设要求,目前已完成1个村级社规范化建设并运营,5月底前完成剩余村级社的规范化建设,并进行正常运营。
5.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的问题。
主要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好财经纪律,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财经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现金管理、财务报销等有关规章制度,分别制定和完善单位及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分清工作范畴,严格区分收支管理,不转嫁和超标准报销公务接待等费用,该在供销社核销费用不在下属企业核销。二是严格执行驻村补助政策规定。按照财务有关要求,对存在支出报销报账凭证附件不全、超标准报销驻村补助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三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财务内控、公务接待等制度,规范设置供销社机关及公司账簿,按科目分类记好明细账;认真执行财务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办公经费的支出审批手续,细化经费支出的决策、审批等流程,对不合规票据不予以核销。四是严格聘用人员相关制度规定,及时清退1名临聘人员。
(三)党的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得不实”的问题。
主要措施及成效: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和目标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梳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二是社党组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定期对供销社党组及公司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违纪违规及腐败行为发生。每半年向县委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三是开展经常性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履行监督责任。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约谈,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和落实社党组“主体责任”,压实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干部廉洁从政。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主要措施及成效:一是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制度规定作为党员干部重点教育内容,让党员干部遵规守纪、自警自省、廉洁自律。二是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节,开展作风建设督导检查,实现早提醒、早预防,打好纠“四风”工作持久战。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对违反纪律的进行严肃处理。三是根据现代企业运行要求,健全社属企业弘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供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审批管理制度,出台明细监管措施,加强对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经常性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检,防止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三、下一步打算
县供销社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供销社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战斗力和整体合力。进一步强化党支部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持续抓好党员干部党纪党规正反两方面警示教育,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县委政治巡察成果,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坚持严肃问责。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四)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推进其他各领域问题整改。以本次整改为突破口,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全体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工作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成效。
(五)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抓好班子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坚持既解决问题,又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切实推动当前中心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上,为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作风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912568;邮政地址:佛坪县新街16号;电子邮箱:591509662@qq.com。
中共佛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