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政策法规>>正文

政策法规    


佛坪县纪委监委政务媒体平台发布信息“三审”制度
日期:2021-10-14 来源:县纪委监委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政务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特制订《佛坪县纪委监委政务媒体平台发布信息“三审”制度》。
       一、明确“三审”责任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政务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纪检监察政务媒体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室(部)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规范“三审”流程
       (一)初审。由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主要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
       (二)复审。由室(部)负责人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新闻事实关,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
       (三)终审。由主要领导或指定分管领导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
       终审通过后,由编辑人员按规定进行信息发布。

       三、严肃“三审”纪律
       1. 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 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部门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3. 要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发布内容不得涉及容易引起炒作的敏感内容。严禁公号私用,通过官方账号参与网民争论,以个人名义发布雷人雷语等不当内容。
       4. 要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上一条:《信访工作条例》 下一条:佛坪县纪委监委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Copyrightundefinedcopy;2011  中共佛坪县纪委 佛坪县监委 主办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