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1月31日,县委巡察办负责人黄波传达了李志刚同志在县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提出了巡察整改要求,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肖新云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崔涛反馈了巡察情况。随后召开了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情况反馈会,肖新云代表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崔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县政府副县长晏红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3日至12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市县联动巡察。县委巡察组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坚决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重点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部署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及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责任等情况。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肖新云指出,近年来自然资源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立足实际,在全民所有土地和矿产资源用途管制、调查监测、确权登记、资产使用、开发利用、监管执法以及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生态修复、“三区三线”划定、实施耕地保护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政治生态有所改善。巡察中干部职工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相关领域和生态环境重要指示要求不深入、推动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持续用力不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作风建设不严不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差距;局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建工作弱化;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得不实、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
肖新云代表县委巡察组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提出四点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坚守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能和法定职责;三是做实专项整治,全力打造过硬的自然资源干部队伍;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各类监督“后半篇文章”。
黄波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抓好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解决问题作为推动工作的抓手,在抓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确保巡察整改落实落细落地。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用好问责武器,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要以适当形式向党内公开、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崔涛表示,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将坚决贯彻巡察反馈意见,真正做到敢于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不回避、不遮掩,不讲条件、不找理由,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同时用好整改成果,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以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振奋精神,克难攻坚,迎难向上,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转化为推动我县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的动力,在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确保完成各项任务,以实际行动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
晏红波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抓整改,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二是要采取有效措施抓整改,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务之急,切实抓紧抓好;三是要立足长效抓整改,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必须打赢的一场硬仗切实抓紧抓好。
县委巡察组有关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县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反馈会。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