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以来,佛坪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首责,从严从实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从严格审核程序入手,层层把脉、集体会诊、全面体检,织密选人用人监督网,坚决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8批次、588人,其中提出否定意见2人次。
严格规范征求意见回复程序,防止党风廉政“体检”流于形式。在接到相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由县纪委监委组宣部牵头,分别征求案管室、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各纪检监察室等相关科室意见,联合审查鉴定对象是否有违纪行为、是否有信访举报、是否受过处分、是否受到组织处理等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提供廉政鉴定材料。对于有线索反映和违纪问题的领导干部,做到不回避、敢碰硬,真实、准确、全面,如实出具相关人员的“廉政审查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由主管领导审定,并根据审定意见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
为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效率,县纪委监委建立了三个“第一时间”机制,即接到组织部门发来的征求意见名单后,第一时间启动廉政审查;对反映拟任用人选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研判处置;对线索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查结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在最短时间内排除疑点、查清问题,既做到不耽误干部提拔任用,也坚决不让“问题干部”蒙混过关。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严肃内部管理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章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部室负责人严格程序、严格标准,把好廉洁关、人情关,本着对组织、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出具意见。对廉政审查中把关不严、审查不认真,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廉政鉴定结论失实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