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佛坪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断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对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个人评先评优等廉政情况严格审核,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
为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客观公正、严谨高效,该县纪委监委规范会审流程,统一由县纪委监委组宣部牵头,对组织部门及其他部门单位提出的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即时受理,协调信访室、案管室、纪检监察室和党风政风监督室等相关室配合,围绕信访举报、立案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组织处理等情况进行层层把关,据此提出初步意见,经县纪委常委、分管副书记审核确认,并报请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正式函复报送单位,严把廉政关口,坚决不让“带病”党员干部蒙混过关。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廉政意见回复中把关不严、审查不认真,甚至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回复意见失实失真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今年以来,该县共对拟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的273人进行了廉政意见回复,对2人提出否定性意见建议,通过严把“廉政体检”关,为全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护航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