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近日,佛坪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例。
1.西岔河镇彭家沟村党支部委员武永辉违反廉洁纪律案。武永辉在任彭家沟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期间,负责本村2017年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过程中,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享受2017年农村土坯房改造扶贫补助资金18080元。2020年7月20日,武永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石墩河镇薅林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理事长余德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案。余德森在任薅林湾村党支部书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理事长期间,在未召开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情况下,违规实施天麻有性繁殖项目,违规使用项目资金261920元,其行为违反《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9月17日,余德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2起案例反映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不但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而且影响脱贫攻坚质量,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做到严格按制度办事。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对扶贫干部既关心爱护又严格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清廉自守。全县各纪检监察机构要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腐败问题严惩不贷,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严肃查处,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