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驰而不息狠刹“四风”,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近日,佛坪县纪委监委通报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县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李新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法律法规案。李新钧在任县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公款购买土特产、烟酒等用于公务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账外坐收坐支单位应收款项。2020年7月 27日,李新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增强纪律规矩观念,坚守底线,远离红线,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规定。全县各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主责意识,加强教育引导,切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责任,锲而不舍地抓紧抓实抓好。全县各纪检监察机构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