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推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近日,县纪委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佛坪县西岔河镇三教殿村党支部书记吴金娥侵害群众利益违纪案。吴金娥在任三教殿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未将村集体水电站承包费交入村集体账户,其行为违反财经纪律。2020年3月31日,吴金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佛坪县大河坝镇谭家河村党员张永安侵害群众利益违纪案。张永安身为中共党员,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故意伤害罪。2020年6月11日,张永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增强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压紧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突出问题。全县各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和小官贪腐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基层腐败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