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部署,十四届县委第九轮巡察近日完成反馈。4个巡察组分别向2个镇、4部门单位、9个村进行了反馈。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县委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同步对“纪组巡审”结合的单位反馈了审计情况。县级分管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反馈会议。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有的履行核心职能有欠缺,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不足;有的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开展“三个年”活动不扎实;有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保密工作有短板;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不够有力;有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抓党建工作不实不细。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县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工作安排,充分认识深化巡察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巡察整改作为对党忠诚的“试金石”,既全面认领问题,又推动解决问题,进一步堵塞监管漏洞、推动机制创新、促进体系完善,纠正和解决工作落实中的偏差、误差,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治的实效。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建议,举一反三,突出重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一把手”要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落实整改、推动班子抓好整改,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用整改的实际效果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反馈强调,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动真碰硬督促整改,盯住重点人、重点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把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用好巡察成果,深入研究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举一反三改进工作,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促进源头治理。县委巡察办要统筹督促做好巡察整改监督、会商、评估和问责工作。
据了解,县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