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县委部署,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完成反馈(县生态环境局除外,目前正在开展市县联动巡察)。7月23日至8月1日,3个巡察组分别向3个部门单位、镇,6个村党组织,3个延伸巡察的党组织进行了反馈。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县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同步对巡审联动的镇反馈了审计情况。县委、县政府分管或联系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反馈会议。
反馈指出,上次县委巡察特别是党的二十大以来,被巡察党组织党的建设得到新加强,管党治党取得新成效,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被巡察党组织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保障和改善民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锻造过硬党员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方面还有一些差距。
反馈强调,巡察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县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工作安排,充分认识深化巡察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巡察整改作为对党忠诚的政治实践来认识和推进,紧密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狠抓整改落实。要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切实围绕加强主动作为、改进工作作风、谋划经济发展、强化基层治理等方面工作,坚持融合结合全面改,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把落实巡察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相融合,与群众关切相结合,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反馈指出,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健全整改机制,狠抓整改落实,“一把手”要对巡察整改负总责、负首责,亲自抓、带头改,要善于啃硬骨头,解疑难杂症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主动认领问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镇党委除了要抓好自身整改工作,还要履行好所辖村巡察整改共同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所辖村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反馈要求,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动真碰硬督促整改,盯住重点人、重点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把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用好巡察成果,深入研究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举一反三改进工作,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促进源头治理。县委巡察办要统筹督促做好巡察整改监督、会商、评估和问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