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12月21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黄波传达了县委书记李芳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肖新云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卢建华反馈了巡察情况。随后,肖新云代表县委巡察组向县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卢建华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7日至11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县委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省委市委巡察工作意见和《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紧扣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要求,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解决改革发展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为我县新时代追赶超越、高质量建设“古道明珠、静美佛坪”提供有力政治保障。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肖新云指出,近年来,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立足实际,在全民所有土地和矿产等自然资源用途管制、调查监测、确权登记、资产使用、开发利用、监管执法以及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生态修复、实施耕地保护制度等方面发挥了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一定保障。巡察中干部职工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政治责任意识不强,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淡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存在较大廉政风险,执行财经纪律和相关政策规定不严格;局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班子执行力战斗力不强、履行党建责任制不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深不透;履行生态环保行业监管主体责任有差距、推进生态环保重点领域工作不力;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矿山及砂石加工企业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迟缓。
肖新云代表县委巡察组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将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三是坚持反腐倡廉,不遗余力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四是持续改进作风,不断打造自然资源队伍铁军。
黄波强调,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早抓小,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政治自觉。二要坚持从严从实,全面落实整改要求。三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卢建华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贯彻巡察组反馈意见;二是把牢政治方向,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三是着力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与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与业务推进、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增强整改成果运用。
县委第二巡察组相关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县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反馈会。县自然资源局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及部分服务对象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