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纪发〔2021〕3号
中共佛坪县纪委
关于进一步严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纪委,县委各工作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及双管单位党组织,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中省市县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进一步严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全县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决服从组织统一指挥、调度,坚守岗位职责。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情绪和侥幸心理,严阵以待、严防死守,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前功尽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认真履职,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全县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迅速启动24小时疫情防控值班体系,加强日常尤其是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各镇(办)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属地管辖和行业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实战演练,做好应急准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落实县级领导包抓镇(街道办)、镇(街道办)干部包抓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抓到户的三级责任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管行业必须管防疫、管业务必须管防疫、管生产经营必须管防疫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防控工作职责。各企事业单位要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按照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
三、明确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不得举办超过200人的线下会议、培训、演出、年会等活动。超过50人的线下活动,必须制定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向县、镇(街道)指挥部报备批准;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批监管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展销、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活动;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原则上就地过年或市域内过年,确需出省的必须提前3天向单位报批,非必须不得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有公职人员不得组织和参与大型聚集活动,家庭聚会聚餐不得超过10人;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聚会不办”;加强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佛返佛人员排查管理,严防脱管、漏管,严禁瞒报、漏报。
四、精准监督,严肃追责问责
全县各纪检监察机构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聚焦疫情防控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主管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全程监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对党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不贯彻、不落实;诋毁歪曲党中央决策部署言论、造谣传谣;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造成不良后果;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佛纪发〔2020〕13号有关疫情防控“十个严禁”纪律作风要求,一律从严从重从快问责处理,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用铁的纪律保障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中共佛坪县纪委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