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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信息的补充通知
日期:2020-04-21 来源: 点击:

各镇办,县委各工作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佛及双管单位:

2020年4月8日,佛坪县纪检监察网正式开通,为充分发挥县纪检监察网的功能和作用,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廉政宣传教育格局,现就各镇办、各部门报送信息的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信息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服务的指导思想,遵循实事求是、准确及时的原则,紧扣中央和省、市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点,积极捕捉、发掘、加工有价值的信息,注意总结分析各地各部门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提高信息质量。信息报送要重点围绕以下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进展、完成情况,取得的新思路、新经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建设性意见、建议。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新举措、新情况等。

3.创新亮点工作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4.转作风、促发展取得的成效及经验做法。

5.推进“三转”工作落实进展情况。

6.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的新举措。

7.“抓早抓小”预防腐败的经验做法等。

8.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方面好的做法和成效。

9.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存在问题等。

10.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的,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11.制定出台的重要制度及规定。

12.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方面的特色做法。

13.勤政、廉政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以及党风廉政建设中涌现出来的新人新事。

14.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调研、理论文章等。

二、报送要求

1.各镇办、各部门单位要确定信息员一名,于4月21日前将信息员名单(见附件)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报送县纪委组宣部,并及时加入QQ工作群:1047284961。各信息员具体负责本镇办、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信息报送工作。信息报送按照“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由报送单位对所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按照《关于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佛纪办发〔2020〕3号)文件要求,向其他媒体投稿的同时,积极向佛坪县纪检监察网投稿,各镇办和各部门单位每月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信息不得少于1篇,年终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宣传考核以佛坪县纪检监察网及省市纪委报、刊、网刊登信息数为准。

3.要注意挖掘和宣传各镇办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先进典型、工作经验、工作动态和各种政策规定。报送廉政信息时,要做到内容准确、文字精练、通俗易懂、言简意赅。

4.为了确保信息质量,各镇办各部门报送的信息由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所有上报信息由县纪委组宣部汇总筛选,择优发布和投稿。

5.各镇办和部门廉政信息报送工作情况纳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

   :http://foping.qinfeng.gov.cn/

人:王志平

联系电话:0916-8915785

电子邮箱:775745670@qq.com

QQ 群 号:1047284961

附件: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信息员报送表

 

 

                    中共佛坪县纪委办公室

                         2020年4月10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汉中清风”微信公众号推广工作的通知


 

Copyrightundefinedcopy;2011  中共佛坪县纪委 佛坪县监委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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