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四个突出”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突出政治引领,夯实清廉机关建设根基。召开党组会议、全体干部大会,迅速传达省、市、县关于清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关于全面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将清廉机关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明确职责分工,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落实。
突出制度保障,强化清廉机关纪律约束。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定印发《县政府机关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理论学习“微党校+夜校”制度》等文件,每季度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廉政教育课、家庭家风廉政活动,实行风险防范常态化管理,及时进行警示提醒,规范权力运行。
突出作风建设,打造清廉机关铁军队伍。坚持把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制定印发《关于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中开展“学谈查纠转”活动的实施方案》,破除“庸懒散”,提振“精气神”,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突出宣传教育,营造清廉机关文化氛围。通过机关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廉政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经常性组织专题学习、集中研讨交流,教育引导机关全体干部坚持公私分明、崇廉拒腐、甘于奉献,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营造浓厚的清廉机关建设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