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县委《关于推进清廉佛坪建设的实施意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公正严明的法治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清廉诚信的经济环境、厚德养廉的社会环境、崇廉倡廉的人文环境,我局紧扣财政业务努力推进清廉佛坪建设。
清廉工程建设方面:一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开展了涉农涉农整合资金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地方投融资平台会计信息质量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 、革命老区专项资金、村(社区)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等使用管理情况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了意见及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二是加大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和监管,保障项目廉洁高效、依法规范推进。针对本次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及时、全面、真实的向镇办、部门进行了反馈,涉关镇办、部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也高度重视,正在进行积极整改。
清廉企业建设方面:一是制定《佛坪县加快推进清廉企业建设实施方案》。二是督促佛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我县清廉企业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党工委领导作用,实施党建引领行动,强化党对国企领导人员的监督制约。
公共资源管理方面:一是规范资产处置管理。按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国有资产报废报损审批、国有资产的转移处置审批、公务用车处置报废审批管理,坚决堵塞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严格实行国有资产价值的评估核准和备案,未到使用年限的资产报废要出具质量鉴定书,报废资产要有残值清理。严格坚持资产处置实地核查工作方法,对大宗资产、不到报废年限资产、具有残值清理资产一律实地核查。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处置原则进行处置,处置程序上按照申报、评估、公示、公开交易、收益管理、审批等程序操作,对每一个环节都按规程操作,对国有资产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的国有资产收入都必须缴入县级国库。二是坚持应采尽采,进一步强化和实现依法采购。明确资金范围。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和非税收入资金,财政预算资金指年初预算安排的资金和预算执行中财政追加的资金,非税收入资金指政府批准的各类收费或基金等。采购项目只要含财政性资金,都要实施政府采购。做到应编尽编。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审核,确保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采购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特别是对公用支出项目及专项支出项目,要督促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目录进行细化,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强化预算的规范执行。一方面要按批准的采购预算执行,不能改变预算用途;另一方面,追加的政府采购预算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并按法定的审批程序进行。
建设清廉机关方面:一是及时组织全体职工干部集聆听党的二十大报告,组织干部职工撰写心得体会,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坚持理论武装、积极发挥党组中心组领学作用,以上率下;举办“财政夜校大讲堂”“股长讲业务”等活动,横向拓展财政干部业务知识面。通过现场互动提问、分管领导点评、现场进行打分评比、主要领导总结环节提升财政干部的业务水平,扩充财政干部的知识储备,能力范围。